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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省级行政权力的通知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8]50号)和《关于印发清理审核省级行政权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87号)要求,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对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权力依法进行了审核,并报经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截止20081231日,省级55个部门和单位确认行政权力7094项,其中行政许可814项,行政处罚4760项,行政征收124项,行政强制253项,其他行政权力1143项,现予公布,详细内容请登陆中国江苏网(www.jiangsu.gov.cn)或江苏政府法制网(www.jsfzb.gov.cn)查询。
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确认公布的行政权力,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当行政权力依据发生变化或机构职能调整时,应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申报行政权力增减情况,并经审核确认后予以公布。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OO九年七月七日
 
江苏省民防局行政权力目录

序号
权 力 名 称
权力类型
实施主体
1
拆除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行政许可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
行政许可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3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确因地质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行政许可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4
单独建设的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行政许可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5
改造人防工程审批
行政许可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6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开发利用)审批
行政许可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7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8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9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设防审批
行政许可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10
城市的地铁等地下交通干线、交通综合枢纽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重点设施的防护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11
违反国家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12
对(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三)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五)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或者拒不补偿、(六)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七)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13
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使用人防工程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14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不当影响防护效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15
对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下列作业的处罚:(一)在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范围内进行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挖洞、开沟、植桩等;(二)在影响人民防空工程进出和正常使用的范围内设置障碍、堆放物品、新建建筑物;(三)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四)在人民防空工程内或者危及其安全的范围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五)擅自将管网、线缆穿越人民防空工程;(六)毁损人民防空工程孔口伪装、地面附属设施以及防洪、防倒灌设施,堵塞或者截断人民防空工程的出入口、进排风竖井、进排水管道;(七)擅自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防护设施,进行穿墙打孔等影响防护效能的改造和装修;(八)占用人民防空工程通风、配电等设备用房作其他用途。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16
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17
责令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改正其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18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将人民防空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19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将人民防空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
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列规定的处罚:(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1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2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3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人民防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4
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未取得资质证书、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5
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6
人民防空工程承包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7
人民防空工程勘察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8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9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30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31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人防工程质量;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32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33
涉及人民防空工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34
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35
取缔
行政强制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36
收取滞纳金
行政强制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37
重要经济目标中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前的审查
非行政许可审批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38
新建和加固改造中、小型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大、中型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39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初审
非行政许可审批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40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防空袭方案审查
非行政许可审批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41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审查及备案
非行政许可审批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42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防护的设计审查
非行政许可审批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43
一级重要经济目标防护预案批准
非行政许可审批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44
对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
行政奖励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45
监督检查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指导重点防护目标单位防护工作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46
人防国有资产的专业管理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47
对人民防空专业队的整组训练的督促检查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48
对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教育的指导检查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49
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50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民防空防护等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51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52
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变更备案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53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跨省销售备案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54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年检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55
保存人民防空工程档案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56
核电厂核事故场内应急计划审查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57
省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组织成员单位或专业组单项演习计划备案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58
进行核安全、辐射防护和核事故应急知识普及教育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59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60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系统建设及设施管理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61
指导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制定和修订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62
发放防空袭警报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63
检查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64
制定人民防空专业队训练计划,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训练、演练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65
检查指导疏散区域建设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66
指导制定战时城市人口疏散计划、组织群众防空疏散掩蔽
其他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