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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通过专家审查

     
     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立项,由我办具体负责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日前完成编制工作。2010年12月16日,省住建厅、省民防局在南京召开标准审查会。以北京工业大学抗震所马东辉研究员为组长的专家审查组听取了标准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对标准逐条进行了审查。审查组认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对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配置指标合理,面积、场址(建筑物)选择、平面布局、建筑设计、应急转换等规定明确,可操作性强,特别在应急转化措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为全省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审查组一致同意通过审查。 
  市应急办、市地震局、解放军理工大学等相关单位参加了会议。
   
 
 
(市人防办工程管理处吴畏 报道)
 
转自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8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