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所以,劳动关系成立的标志,不是依据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否,而是依据用工之日这个事实。即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应以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为劳动关系的建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