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劳动合同是我国合同制度中的一种,是为确定劳动关系而订立的。因此,只有劳动关系双方的当事人才具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他们一方是享有招工权的用人单位,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如: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另一方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厂长或经理、主要负责人)签订或由其授权的劳资部门负责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者则由其本人签订。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7年5月3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