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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7年5月3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