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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约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法定情形:下列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当事人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7年5月3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