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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有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作为“小时工”,即使同时与多个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各单位均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7年5月3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