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国超:奋力推进全省民防各项建设迈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2017-04-07
2017年,全省民防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全省人民防空会议精神为主线,以贯彻“两个意见”“实施细则”为抓手,围绕“体系完备、队伍健全、能力充分、融合发展”目标,聚焦能力建设、聚力创新发展,坚持集约高效,着力强能力、补短板、转方式、抓管理、求规范,推进全省民防各项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两聚一高”目标要求,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力量。
一、更加注重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民防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坚持把中央和省有关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动民防各项建设。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和全省人民防空会议精神。要研究制定贯彻中央《决定》和省贯彻意见的具体措施。设区市和县(市、区)要在年底前完成贯彻意见的出台,对本地区今后一个时期人民防空工作作出部署。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两个意见”和省民防局“实施细则”。各级民防部门必须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不折不扣执行文件要求,确保省的部署在各地得到落实。三是进一步抓好“十三五”民防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编制。要依据《江苏省“十三五”民防发展规划》,科学规划民防各项建设。未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的设区市要在上半年完成上报、印发,已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的设区市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要编制人防工程专项规划、人防工程建设控制性详规,实现统筹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南京、苏州市完成制定城市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大纲。四是重点做好国家国动委赋予的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试点工作。尽早筹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完成理论研究、体制机制、目录管理、防护措施、保障途径等方面的试点工作。依据《江苏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南京、苏州市重点抓好综合试点,其他设区市要同步展开专项试点,组织重点课题的研究攻关,形成一套科学、完整、可供借鉴的建设成果,为全国提供经验。
二、更加注重实战化规范化体系化集约化,推动人防军事斗争准备迈上新台阶。人防军事斗争准备的成效,是衡量人民防空工作的首要指标。一要突出实战化建设。依据《人民防空训练与考核大纲》,分层次分类型抓好基础训练、合成训练和联合训练,重点落实各级民防机关训练,提高机关、保障力量和专业队的实战能力。重点指导淮安市人民防空指挥部完成防空袭综合演习,组织全省现场观摩、评估。组织田湾核电站3号机组投料前的场内外联合演习。各市完成人防专业队整组及训练。组织好“9.18”全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及相关演练。二要突出规范化建设。抓好指挥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出台《江苏省人防指挥所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启动对老旧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各设区市确定1个单位开展指挥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标准化试点,力争在2年内完成升级改造任务。抓好疏散基地(地域)规范化建设,制定建设标准。把防空林建设纳入疏散基地(地域)建设范畴。在淮安、宿迁开展防空林建设试点,推动省级机关疏散基地选址与建设。三要突出体系化建设。年底全面完成全省县级机动指挥所建设。重点抓好县级基本指挥所的建设管理,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等地区基本指挥所建设滞后的县级民防部门,要尽早启动选址、立项工作,尽早安排开工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四要突出集约化建设。发挥人防指挥系统在平时应急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信息化平台与政府应急管理平台的融合,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建设人防战备数据库,强化人防信息化容灾备份功能,探索人防信息平台融入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使社会和群众看得到民防作为、听得到民防声音。
三、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民防建设迈上新台阶。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民防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民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为重点,推动法治民防建设取得实效。一是继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根据民防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当前发展的重点方向,继续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尽快出台《关于促进人民防空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强化对人民防空建设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督;出台《江苏省人防工程人防专用设备招投标暂行规定》,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招投标行为;出台《人防行业相关从业单位及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的情形及期限》,强化民防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人防企业的信用管理。二是建立法治民防评价体系。依托民防法治信息管理系统的投入运行,全面反映全省民防依法行政工作动态,及时推广各地依法行政的做法和经验,带动全省民防法治工作不断推进。省民防局研究制定法治民防评价指标体系,对各级法治民防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三是推动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按照队伍正规化、人员专业化、行为规范化的标准,大力加强全省民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民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完成本级执法队伍的组建和人员配置工作,建立执法人员档案,确保执法队伍稳定、人员固定。四是强化民防行政执法力度。狠抓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开展防空地下室和兼顾设防项目检查、人防工程平时违规使用情况专项整治、疏散基地建设情况检查,会同省人大财经委开展人防建设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联合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抓好对市、县人防建设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省民防局组织对16个县(市、区)民防部门进行审计。五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理清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把管理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上来。开辟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民防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更加注重提升建管水平,推动人防建设管理迈上新台阶。以省政府“两个意见”和省局“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为契机,严格依法审批,注重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强化维护管理,推动人防工程建设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一是严格依法结建。严格落实结建防空地下室要求,不断优化人防工程建设规模、等级和类型,保持人防工程发展良好态势。年内全省人防工程竣工500万平方米。二是加强计划管理。用足用好人防建设资金,充分发挥其效能。要根据资金积淀情况,科学编制计划,细化项目分类,抓好计划实施。列入人防建设项目计划的投资额要达到积淀资金的60%以上。省局加大项目补助力度,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三是融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分类建设地下停车场、地下商业街、地下过街道、地下宣传教育场馆等平战结合工程,发挥“三个效益”,谋求最佳融合。省和南京市加快推进地铁换乘中心人防工程项目建设,为全省推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提供样板。省局建设的南京工业大学站、诚信大道站和南京市建设的竹山路站人防工程年内全面开工。四是强化质量监督。继续完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全省人防工程生产和安装质量的检查,加强对监理企业和检测机构的监管。依法查处在工程建设、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量检测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人防工程质量和数量的同步提升。建立全省质监机构考核机制,履行好质监职责。五是规范维护管理。研究制定《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评定标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管理规定》,协调物价部门制定出台《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上半年全省完成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的换证工作,并同步签订维护管理协议,落实维护管理责任和经费。县(市、区)人防工程年度检查要全覆盖,设区市每年抽检比例要达到20%~33%。全面运行人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纳入系统,实时反映检查情况。
五、更加注重行业管理,推动人防建设市场健康发展迈上新台阶。加强对人防行业从业单位的监管,规范人防建设市场秩序,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优胜劣汰的行业发展新格局。一要严格市场准入。落实人防从业企业目录管理制度,建立具备人防工程设计、监理、审图、检测、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资格的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布。不具备相应从业能力证书或者从业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进入市场。二要建立市场诚信体系。建立人防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在全省范围全面实施。省民防局负责市场诚信体系的建立和管理,建立企业和人员信用档案,市、县民防部门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从业企业的诚信状况评价。三要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业务处室、质量监督机构、执法队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对人防从业单位的市场行为监督。探索实行人防专用设备生产安装质量终身负责制,坚决把不合格的产品、不达标的企业、不规范的行为清理出市场。严格执行《江苏省人防工程人防专用设备招投标暂行规定》,加强对招投标监管,杜绝市场恶性竞争、市场垄断行为的发生。四要鼓励从业单位做大做强、做精做优。发挥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加大对人防从业单位的扶持力度。组织人防设计评优,推动设计优化和创新,将人防工程打造成精品工程。组织人防工程和防护产品质量检查,评选优秀建设、施工、监理和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通过设计评优、产品创优、项目评比等行业评比手段,鼓励从业单位更加注重增强企业实力、树立自身形象,培养人防龙头企业、集团企业,培育人防品牌、名牌产品,充分发挥示范工程、品牌产品的带动效应,提升市场竞争力。
六、更加注重人才培养,推动人防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高层次人才引领高水平发展。近年来,随着人防工程数量迅猛增长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人防指挥通信、工程管理、质量监督以及法律、财务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人防发展短板。一要重视人才引进。要强化精准聚才理念,舍得花本钱、搭建好平台、提供好服务,吸引更多人才到人防行业建功立业。要善于依靠政府支持,挖掘人才资源,采取从编制上解决一点、市场招聘一点的办法,多渠道拓展人才引进路子。二要加强岗位培养。通过日常工作带、院校集中训、技能比武练、重大任务逼等途径,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组织对新入职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在职人员进行提高培训,对专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省局拟举办1期领导干部民防理论研修班、举办1期全省民防系统新入职人员培训。各设区市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三要完善用人机制。要针对民防机关交流渠道少的实际,不拘一格大胆用才,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演习演练、重大项目建设、重大任务完成、重大理论研究,全方位锻炼干部,为干部成长提供舞台,让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人才得到褒奖和重用,加快形成人才促发展、发展兴人才的良好局面。
七、更加注重科技创新,推动人防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要强化忧患意识,切实把民防改革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上来,推动人民防空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一要鼓励自主创新。要以人防工程和信息化技术为重点,抓好关键技术的研究与攻关,加强应用研究与集成创新,推进人防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要积极引导从事人防科研、设计、建设、生产、施工等企事业单位,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二要加快成果转化。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进平移式防护门、钢制防护门轻型化及防腐研究等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引导各地民防部门和防护设备生产企业改良升级防护设备产品。今年新安装的人防专用设施设备质量水平必须要有质的飞跃。三要推动民防科学技术研究。借助我省军地科技发达的优势,依托省人防与地下空间研究中心,加强与科研院校、生产企业的联合攻关,开展实用性课题的研究,优化、创新设计,提升专用设备生产质量,提高人防建设的经济性、合理性、美观性和技术性水平,拿出一批高水平、实在管用的成果。要加大科研投入,鼓励各地申报科研项目,择优列入年度民防科研项目计划。上半年,参加国家人防办组织的科技成果集中鉴定和应用推介活动。
八、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民防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坚持把民防宣传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国防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体系,推进人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一要深化社区民防工作。推动社区民防工作标准化建设,制定社区民防建设目标和工作标准,紧扣服务民生主题,增强社区民防工作实效,提高社区达标率。完善社区民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开展防空防灾综合性演练,社区每年至少举办1次防空防灾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普及民防知识和技能。二要推动民防宣教场馆建设。按“十三五”规划要求,加快民防科普宣教场所建设。未建设的设区市今年要完成立项并启动建设,已建成的做好规范管理。50%以上的县(市、区)要结合自建工程启动宣教场馆建设,打造一批高质量的综合性民防宣传教育平台。三要抓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国际民防日、科普宣传周、防灾减灾日、防空警报试鸣日、国防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点,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加强核安全文化宣传,组织社会公众开展《条例》和核电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公众对核电和核应急工作认知度。联合省科协、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等单位,深入开展防空防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等专题宣教活动,组织文艺创作,进行文艺巡演,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普及防空防灾知识和技能,营造全社会关心民防、支持民防、建设民防的浓厚氛围。四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民防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和手机APP、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五要继续深化民防知识教育。逐步规范中小学民防知识教育,组织中小学民防教育师资培训,提升教材使用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九、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民防系统反腐倡廉迈上新台阶。要清醒认识到民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各项要求,抓住违规减免缓易地建设费、建设项目规避招投标、审批验收等环节,加强风险点管控。要进一步抓好内控机制平台的运行和管理,严格落实审批项目、采购项目上网运行的规定,接受上级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大家正确行使权力,既要纠正乱作为,也要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六项纪律”,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