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
(1)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公司新增资本时,有权有限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3)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4)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若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东义务和责任:
(1)不得抽逃出资;
(2)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若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