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同时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