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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公司登记申请书;

   (2)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3)公司章程;

   (4)验资证明;

   (5)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6)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住所证明。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2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