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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期限分别为多长时间?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为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任务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2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