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设立及职权为何?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设立及职权为何?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职权和监事任期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一致。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5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