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协会简介
工作动态
通知通告
会员介绍
政策法规
会际交流
鉴定&培训
人防检测
会员心声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怎么办?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怎么办?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6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