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程序为何?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程序为何?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9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