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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计合伙企业,应当缴纳哪些文件?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若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中有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2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