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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纳期限;(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争议解决办法;(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0)违约责任。

   注意: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2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