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防局关于明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从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苏防传发﹝2017﹞49号)相关要求,在国家人防办没有具体的从业资格要求前,暂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为准。现将暂时可在我省承接人防工程检测业务的机构公告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证书编号 | 法人 代表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检测范围 |
1 | 苏州市华宇人防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凌益路北侧 | 151001060405 | 宋荣良 | 宋 飞13616251000 | 见附件1 |
2 | 常州苏防人防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新昌路248—7号 | 151001060239 | 关湘亭 | 郝文杰13685218699 | 见附件2 |
3 | 泰兴市方立人防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泰兴市城东工业园南二环东延南侧 | 161008130630 | 陈德军 | 印彬彬18052671881 | 见附件3 |
附件:1.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苏州市华宇人防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常州苏防人防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3.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泰兴市方立人防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省民防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