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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分部分项隐蔽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申请报验;
       2、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预验收;
       3、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人防质监站书面提交隐蔽验收报告。
       注:“施工单位”是指土建总承包单位以及人防专业分包单位(即由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资质的单位);施工单位需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隐蔽验收申请。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程序施工,以免耽误工程进度。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7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