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职责及要求
1、监理实施细则应由本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批准人应为总监理工程师。
2、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
3、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与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编制依据
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相关技术标准、质量验收规范;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5、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交底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等);
6、已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编制内容
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的特点;
2、监理工作的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