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砼的见证取样地点应在浇注地点随即取样,在监理见证下进行现场搅拌砼,取样应在第三盘至结束前30min之间取样。商品砼运至现场后进行交货检验,其砼试样应在交货地点同一车送的砼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试块按组数填写委托单,按要求留足试块组数(标养、同条件)。
二、组检验批的规定
(一)现场搅拌: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相同的砼每一取样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m3,。2、按每工作台班。3、每一现浇楼层。
(二)商品砼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按100m3 一个工作台班拌制的混凝土不足100m3按每工作台班。当连续供应混凝土量大于1000m3 时,按每200m3 计算。
三、根据具体需要留置同条件试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