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省人防办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苏防〔2018〕68号)等法律法规,经企业按照告知承诺制申报、省人防办对承诺内容进行审查,现研究决定,将第一批审查合格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办理业务 | 认定结果 |
1 | 江苏佳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苏州市江星路756号1201-1204室、1212-1214室 | 乙级资质申请 | 材料符合要求 |
2 | 徐州市科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纺织东路7号 | 乙级资质申请 | 材料符合要求 |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