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等法律法规,我办对近期申请人民防空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的企业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019年第11批审查合格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企业审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办反映。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
附件:2019年第11批人民防空监理资质认定结果公示表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地址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人防办窗口,邮编:210029,
联系人:王颖华,联系电话:025-83666235;
地址二:南京市宁夏路马鞍山1号,邮编:210013,
联系人:石巍,联系电话:025-86339843。
2019年第11批人民防空监理资质认定结果公示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办理业务 | 认定结果 |
1 | 南京宁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凤集大道15号61栋103室 | 乙级资质申请 | 材料符合要求 |
2 | 江苏盛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徐州市泉山区荣景盛苑阿尔卡迪亚酒店综合楼号楼1-2101-2112 | 乙级资质延续 | 材料符合要求 |
3 |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99号 | 技术负责人变更 | 材料符合要求 |
4 | 扬州市建厦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扬州市四望亭路422号 | 乙级资质延续 | 材料符合要求 |
5 | 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灌南县新安镇新兴南路17-1号 | 技术负责人变更 | 材料符合要求 |
6 | 扬州市四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扬州市运河西路3号(大世界国际广场)1-1021 | 乙级资质申请 | 材料符合要求 |
7 | 高邮市广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高邮市邓桥路14号 | 丙级资质延续 | 材料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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