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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防办关于撤回无锡市天骄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行政许可的公告

    根据《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苏防规〔2015〕1号)及《省人防办关于开展2018年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定期检查的通知》(苏防传发〔2019〕3号)等规定,省人防办于75日对2018年度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定期检查中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且整改期届满后未整改到位的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寄送了《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撤回告知书》,陈述申辩期满后,根据上述规定及各企业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无锡市天骄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苏华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海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旭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家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企业撤回行政许可,取消其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816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3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