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苏防规〔2015〕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针对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已于2019年10月12日失效,且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不足10名,不符合资质条件的现状,我办依法履行行政许可撤回程序后,经研究决定,撤回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人防工程监理乙级企业资质证书(编号:RF202012006009)。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