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等法律法规,经企业申报、省人防办组织审查,现研究决定,将近期2家审查合格的单位予以公告。请有关单位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人防办窗口办理领证手续。咨询电话:025-83666235。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办理业务 | 认定结果 |
1 | 江苏华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泰州医药高新区明珠街道鲍九路南原鲍徐镇老政府西楼一层113室 | 丙级资质申请 | 材料符合要求 |
2 |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01号办公 | 丙级资质申请 | 材料符合要求 |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
(转自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