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针对常州东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龙恒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江苏省苏扬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家企业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撤回,其中江苏省苏扬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注销,不满足人防工程监理资质标准的问题,我办依法分别履行行政许可撤回、注销程序后,决定依法撤回常州东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和南京龙恒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注销江苏省苏扬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人防工程丙级监理资质。
被撤回或注销资质的企业,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持资质证书至省人防办办理有关手续。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B11窗口,联系电话:025-83666235、86339626。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转自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